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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06年自主招生方案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2005-11-29 14:28:13 【字体:小 大】

 为深化我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深入进行人才选拔新机制的探讨,拓宽优秀学生选拔新渠道,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全面开展,现将我校 2006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拔部分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好的优秀人才。

  2.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原则上招收生源地为江苏、浙江、安徽、山东 06届高中毕业生(有特殊才能的考生不受省份限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江苏为A志愿),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并由我校考核测试后,可认定为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人选。
 
  1.在数学、物理、计算机以及相关学科科技创新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者。

  2.在化学、生物以及相关学科科技创新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化学、生物类专业者。
 
  3.平时成绩优秀的省级重点中学文科考生或在文学、语言方面有突出特长(江苏考生须选考历史),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文史类专业者。
 
  4.英语才能突出且第一专业志愿为英语专业者。

  5.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和设计表现能力,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工业设计专业者。

  三、报名程序

  1、12月30日前,考生可从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下载自主招生表格,按要求填好后及其附件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附件可含以下内容: 对于申请第一、第二类的考生,须提供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对于申请第三类的考生,须有中学平时成绩优秀证明,亦可提供 公开发行发表的作品、论文或专著等;

  对于申请第四类的考生,可提供国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在校平时英语成绩的中学证明等;

  对于申请第五类的考生,须提供自已创作的素描、水彩等相关美术作品一份。

  2、我校将在2006年1月中旬进行复试,复试前10天左右,我校将在校招生网上发布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审核考生申报的各种证书原件,并与考生签定相关协议,请申请考生做好各种准备。         

  3、五类测试时间互不冲突,考生可以兼报。

  四.资格认定程序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自主招生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特长及爱好、社会活动、个人陈述、推荐材料等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选拔出一定的优秀考生参加自主招生冬令营复试活动。复试分为笔试和专家面试,复试内容按以上入选条件共分五类,不同学科对考生的素质要求不同而有所侧重。

  五.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学生在冬令营中的测试成绩,确定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和考生在高考录取中享受的优惠政策。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时(本一控制线上),即予录取。成绩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享有达各省本一批次线即可录取的政策。
 
   2.根据冬令营的测试成绩,各类测试单独排队认定。

  六.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经招办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入选考生名单须向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报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本实施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备注: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需将申请表(申请表下载)及相关材料于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南京市孝陵卫 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15260 025-84315761

  网 址:zsb.njust.edu.cn

  >>点击下载自主招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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